基層社工反新自由??

什麼是新自由主義?
新自由主義是一套意識型態,可說是是18、19世紀古典自由主義黃金時代的延續,亦是資本主義制度要維持其持續性的一種方式。在香港的社福界討論中,我們多用「新右派」來描述它,即代表70年代以降,「戴卓爾 – 列根」式的社會政策,主張「大市場、小政府」,透過減低公共開支(削減福利)、公共服務私營化等、減稅手段,以減少官僚系統對生產力的阻礙,更可讓市場解決一切資源分配的問題,令社會生產更多財富。除了在社會政策的範式轉移外,新自由主義者亦著力宣揚一種「個人/家庭責任論」的價值,即貧窮源於個人問題(懶惰、能力不足、家庭教育不足)等,故此政府應減少福利,即減少貧窮(綜援?)人士對政府的依懶,使他們得以自力更生,過多的政府干預會限制了人民的創意、自由。
80年代以後,新自由主義不但影響歐美地區,更以全球化的形式,透過世貿、世銀、國基會等跨國組織,影響著非洲、亞洲多個發展中國家,要求他們開放更多市場、解除更多勞動市場規管、削減社會給付,而社會政策亦嚴重地向本土權貴、跨國財團傾斜。這些都對當地的社群、生態造成極大的破壞。
「新自由主義」福利政策在香港?
香港一直被經濟學家,如剛去世的M. Friedman奉為「自由資本主義」實行的典範,這亦是香港經濟得以成功的原因(學者如Castells已反駁其觀點),似乎上述的情況在香港殖民年代已開始出現,那今天我們再提出「反新自由主義」有甚麼意義呢? 有論者曾提出香港殖民時代或其他威權國家的福利制度一直扮演著提升政權認受性的角色,故新自由主義在香港97前的影響並不太明顯。但在97金融風暴後,經濟泡沫爆破(樓市大跌)破壞了過往的畸形公共財政結構(過份依賴賣地收入),加上結構性失業帶來對福利系統壓力,政府需重新建構整個福利格局。過往政府及資產階級發揚了一種個人化的「香港精神/機會」論,市民皆內化了這種自力更生精神。因此,特區政府相當樂於挪用新自由主義的論述及政策哲學。
新自由主義政策在香港社福界(社會服務及社會保障)落實,最明顯不過的是「削減、收緊綜援」、「一筆過撥款」為福利開支封頂,以及用「新管理主義」作修辭,推行「服務表現監察」、「資源增值」等制度,將一切政治經濟學的議題化約成行政問題。自此以後,社福界的「服務市場導向」、「教育商品化」(社工副學士淪為一盤生意),致令社會福利服務出現變質(稍後會再討論)。
為何社工要反對「新自由主義」?
當我們將「削減福利開支」問題,置於全球新自由主義擴張的脈絡下,我們明白到這不單是政府開支問題,即使政府收入上升,亦不一定會增加福利資源。這是一場意識型態之爭,我們若不處理社會福利背後的權力結構,只是見樹而不見林。即使我們界內同工的薪酬得以上升,基層市民亦不會受惠,或許只是延續部份社會服務。相反,這只會令社福界同工與基層市民、弱勢群體更加分化,因為在僅有的福利資源下,我們將更靠近權力階層,社會服務變得更貼近統治者的心意、更淪為社會控制,如不同的青年、綜援就業服務。學者David Harvey指出,新自由主義的出現,就是資產階級要重奪在戰後福利共識(黃金時代)失去的力量、利益;當成功後,他們可能會籠絡不同的中產階級、「專業群體」,以更有效地維持其既得利益。因此,面對新自由主義的福利政策,社福界/社工正面對著一個利益兩難,我們既希望有更穩定的職位、更好的收入(人之常情?),但其實我們會否不知不覺被政府收編成為壓迫基層、弱勢群體的幫兇?今天的社會福利服務究竟是為誰服務? 我們相信大部份同工都是真心協助服務對象,但在新自由主義的意識型態下,我們的服務會否變成「好心做壞事」? 至少我們有沒有勇氣,對著政府、財團、市民表達「不要大市場、小政府」、「要求更多資源再分配」?
我們提出要反對「新自由主義」,而不用「新右派」,就是要針對香港「自由經濟競爭」的價值(畢竟有些香港人不懂左、右之分),以及社工不談意識型態的「非政治化」表現。「不談意識型態」都是一種意識型態,如果我們只談實務而不處理真正影響服務對象的力量,只會鞏固現有的權力資源分配結構。所以,我們認為社會工作既要促進人民的福利(廣義),就應與我們的服務對象一起,認識真正的「壓迫」來源(而非責怪受害者),共同連結其他受壓迫群體,一起爭取政策、制度、關係的改變(結構社會工作?)。當然,今天我們還是瞎子摸象地談及回應策略,亦希望借是次機會拋磚引玉,令社福界及其他人士知道還有一些「黃毛丫頭」對基層、意識型態還有堅持,引起大家的關心。
基層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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